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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黔西南事業(yè)單位備考及考試消息群:574734690
為貫徹落實公安部關于定點幫扶工作部署要求,根據廈門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辦法和廈門市公安局2023年定點幫扶重點任務分工安排,廈門市公安局決定面向普安縣招聘15名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具有普安縣戶籍(限男性);
3.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履職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身高需達165cm及以上;
6.身心健康,體態(tài)端正,無色覺異常、吸毒、紋身、口吃、斜視、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二)不得報名情形
1.被開除黨籍、軍籍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4.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5.因違反輔警管理相關規(guī)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6.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7.具有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崗位與經費保障
(一)招聘崗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廈門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2)。
(二)經費保障。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5100元/人/月(含五險個人繳納部分);轉正工資:5100元/人/月(含五險個人繳納部分)+層級工資150元/人/月(今后可按規(guī)定晉升)+高溫補貼260元/人/月(每年5-9月發(fā)放),年底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發(fā)放考核獎(約3000元)。
按照相關規(guī)定依法辦理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生育、工傷以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包括五險個人應繳納部分。根據國家法律規(guī)定享受帶薪年休假,參加健康體檢。
四、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7時。報名時間截止后提交的報名材料不再審核。
(二)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報考人員將需提交的材料交至普安縣公安局(政工室)。本次考試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需達1:3比例,凡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普安縣公安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其職位招聘計劃進行減少或取消;減少或取消情況將在“普安縣公安局門戶網站”和“普安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三)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經考生簽名的《廈門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原件1份(附件1);
2.一寸免冠彩照1張,貼于報名表;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1份;
考生從報名到聘用期間須保持電話暢通(電話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寫的為準),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lián)系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過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違法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內容及方式
考試時,考生必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廈門市公安局委托普安縣公安局組織筆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等工作。
(一)筆試。所有報考者應當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法律基本知識、時事政治、社會常識等,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二)體能測試。筆試合格進入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內容為: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
體能測評項目評分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評分標準(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詳見附件3)。體能測評三個項目的平均分達到60分為合格,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報考人員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當場向在場的監(jiān)督員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的不予受理。
(三)面試。筆試、體能均合格者進入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四)心理測評。面試對象應參加心理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是否聘用的重要依據之一。
(五)成績公布。考試成績將在“普安縣公安局門戶網站”和“普安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六)綜合成績總分計算。綜合成績總分=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六、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體檢人選從綜合成績總分中,根據綜合成績總分排名順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的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總分相同者,取面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普安縣公安局指定本地體檢醫(yī)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存在報考人員缺考的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二)考察政審。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政審,并對資格條件再次復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考察政審和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普安縣公安局門戶網站”和“普安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崗位編號、工作單位,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可以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公示中發(fā)現問題不予聘用的,可視情進行遞補。
(四)報到。對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工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聘用。由廈門市公安局組織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崗前培訓。本次招聘人員的試用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崗前培訓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廈門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本簡章的解釋、規(guī)定僅適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廈門市公安局研究和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859-7238173
肖 倩:18748947009
附件1.廈門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docx(點擊下載)
附件2.廈門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普安縣).xls(點擊下載)
附件3.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xlsx(點擊下載)
廈門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20日
(信息來源:https://www.puan.gov.cn/zwgk/rsxx/rykljzp/202311/t20231124_83142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