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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隊伍建設,推進公安輔警改革。根據(jù)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遵義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結合我縣公安工作發(fā)展需要,經(jīng)正安縣人民政府批準,正安縣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政審、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30人,其中勤務類崗位20人,分別為勤務類01崗10人、勤務類02崗10人; 文職類崗位10人。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9年10月1日前落戶正安戶籍,具有大學?(含)以上學歷人員。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吃苦耐勞的精神,遵紀守法;
3.報考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2002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9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證為準;
4.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學?(含)以上學歷;
5.具有公安工作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文職類: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勤務類: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依據(jù)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養(yǎng)或者收容教育的;
2.曾因結伙斗毆、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行為,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的;
3.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組織、參加、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不能正確認識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記錄的;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9.因涉嫌違規(guī)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diào)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0月21日至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正安縣公安局新大樓一樓大廳。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通過正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正安公安微信公眾號下載報名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個人健康承諾書,填寫完整信息打印帶到指定地點報名。
4.報名所需資料:報名表(紙質(zhì)檔和電子檔)、畢業(yè)證、學信網(wǎng)學歷備案表、身份證、無違法犯罪記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個人征信報告、退伍證(僅限退役軍人)及崗位所需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藍底證件照電子檔(寬3cm高3.9cm)。符合加分條件的,還需提供加分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5.報名費用100元,統(tǒng)一采用現(xiàn)金收取的方式。
6.準考證領取: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者于2020年11月5日至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正安縣公安局新大樓二樓213辦公室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二)資格(加分)審查
1.審查時間:2020年10月21日至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審查地點:正安縣公安局新大樓一樓大廳。
3.資料審查:資格審核工作人員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供的資料審核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和條件,并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
4.身高測量:醫(yī)務人員、現(xiàn)場督查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身高測量,醫(yī)務人員和現(xiàn)場督查人員簽字確認,經(jīng)測量身高達到標準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測量不合格的,不予報名。
5.加分條件:具備下列加分條件的,可以獲得加分。同時具備多項加分條件的,可累計加分,同一類加分分值累計不超過2分,總加分分值累計不超過3分。加分分值計入總成績。
(1)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加1分;
(2)退役軍人加1分;退役軍人在部隊榮獲三等功及以上加2分;
(3)烈士、英模子女加1分;
(4)通過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并獲得C證及以上人員加2分。
(5)截止簡章發(fā)布之日仍在正安縣公安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人員加1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審查加分,逾期未提交加分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6)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條件不符合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三)體能測試
此項測試為過關測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規(guī)定,體能測試分值需達到40分,才能進入招考下一環(huán)節(jié)。
1.體能測試時間:2020年11月7日9:00-下午結束。
2.體能測試地點:正安縣第一中學運動場
3.體能測試項目:男子1500米跑,女子800米跑。
4.體能測試標準:體能測試嚴格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
5.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試中有異議、舉報的,應在體能測試過程中或在體能測試結束離開測試場地前當場向在場的仲裁組提出,對離開體能測試場地后再提出異議、舉報等申請的,不予受理。
6.結果公示:考生體能測試成績在正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正安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為期3個工作日的公示,如有異議在公示期內(nèi)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20年11月15日9:00-11:00。
2.筆試地點:正安縣第一中學
3.筆試方式:閉卷考試
4.筆試內(nèi)容:《公共基礎知識》(100分)
5.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6.結果公示:考生體能測試成績和筆試成績按照所報考的職務類別規(guī)定的百分比值,加上加分分值三項分值在正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正安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為期3個工作日的公示,如有異議在公示期內(nèi)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面試
體能測試成績和筆試成績依據(jù)所報考的職務類別規(guī)定的百分比值折算后,加上加分分值三項分值從高到低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人數(shù)與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3:1比例以內(nèi)(含3:1)確定面試對象。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shù)與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僅為1:1或低于1:1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如勤務類崗位出現(xiàn)考生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以體測成績高的進入面試,體測成績?nèi)韵嗤,以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面試,兩者都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如文職類崗位出現(xiàn)考生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面試,筆試成績?nèi)韵嗤,以體能測試成績高的進入面試,兩者都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
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1.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100分)
4.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5.面試內(nèi)容:考察應試者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情景處理能力等。
6.成績公示: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并簽字確認,如有異議考生須當場提出,對離開面試考場后再提出異議、舉報等申請的不予受理。
(六)總成績計算
1.計算方法:文職類崗位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30%+筆試成績×50%+加分(頂格3分)+面試成績×20%;勤務類崗位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50%+筆試成績×30%+加分(頂格3分)+面試成績×20%,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2.成績公示:總成績將在正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正安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如有異議的考生在公示期內(nèi)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以下五個方面考察:
1.受過刑事處罰、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不能正確認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因涉嫌違規(guī)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diào)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其他不宜從事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
因政審不合格(含自愿放棄的)導致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可根據(jù)該職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參加體檢后進入政審。
(八)體檢
1.體檢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zhí)行,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guī)定。
2.體檢工作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若本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本人可向考務辦書面申請復檢,經(jīng)考務辦同意并到指定醫(yī)院進行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由復檢監(jiān)督人員和體檢考生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復檢結果拒絕簽字的,由復檢監(jiān)督人員注明情況,視為體檢考生認可復檢結果。
3.因體檢不合格被取消資格的,空缺職位由該職位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入體檢。
4.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正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正安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示。
5.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九)公示與聘用
1.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對考試、體檢、政審全部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經(jīng)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在正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正安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有反映問題經(jīng)調(diào)查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問題經(jīng)調(diào)查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之規(guī)定,確定受聘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nèi)。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三十九條、四十條之規(guī)定,解除聘用關系。
五、薪酬待遇
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參照《正安縣公安局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實施方案(試行)》執(zhí)行,同時按照相關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冃Э己霜劷鸶鶕(jù)本年度政府財政情況,由縣公安局研究決定。
六、管理使用
(一)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警紀警規(guī)對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進行日常管理、監(jiān)督、考核工作。
(二)用工形式采取正安縣公安局直接與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三)經(jīng)以上程序聘用為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的,應服從正安縣公安局工作崗位安排。
七、監(jiān)督及要求
(一)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縣紀委監(jiān)委、縣委督查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
(二) 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 招聘工作期間,考務辦對各項事宜在正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正安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發(fā)布,在通知時限內(nèi)不按時辦理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因未及時閱讀指定網(wǎng)站和相關公眾號上發(fā)布的招聘信息以及因通訊不暢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八、注意事項
(一)考生對在體能測試、面試中有異議或有需要舉報事項的,需當場向工作人員提出,對筆試中有異議或有需要舉報事項的,需在三天公示期內(nèi)提出,逾期后考生提出異議或舉報問題的申請不予受理。
(二)考生電話通訊要24小時暢通,以便聯(lián)系。因考生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三)考生參加體能測試、筆試、面試和體檢均需帶上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
九、特別提示
考生必須簽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個人健康承諾書》,在考試當天應全程戴口罩(體能測試期間不戴口罩),入場時要出示“貴州健康碼”,該碼為綠碼且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進入考點,其中對從縣外返回正安參加考試人員的防疫要求如下:
1.從境外返回未滿14天的人員,不能參加考試;從境外返回已滿14天的人員,需持7日內(nèi)的核酸檢測報告,結果為陰性的可以參加考試,陽性的不能參加考試;
2.從其它中高風險地區(qū)返回的人員,入正第1日在首站進行第一次核酸檢測(持有七天內(nèi)的核酸檢測呈陰性結果的合法證明均有效),建議居家觀察7日,并于第7日在正安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的參加考試,檢測結果為陽性的不能參加考試;
3.其它低風險地區(qū)返回人員,“貴州健康碼”為綠碼且入場體溫檢測正常(低于37.3℃)可直接參加考試。
4.上述核酸檢測費用自行負責。
十、其他事項
(一)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二)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務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18085201914
監(jiān)督電話:0852-26402606
附件:1.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xls(點擊下載)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個人健康承諾書.docx(點擊下載)
2020年10月16日
(信息來源:http://www.gzza.gov.cn/xxgk/zxgk/rsxx/202010/t20201016_64143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