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州人事局關于貫徹<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州府辦發(fā)〔2006〕48號)及《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黔府辦發(fā)〔2017〕10號)等文件精神,經(jīng)研究,黔西南州公安局決定面向全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文員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名。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本次公開
招聘工作,成立
黔西南州公安局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公安局政治部,具體負責
招聘工作日常事務。
二、工作原則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按照制定
招聘計劃、發(fā)布
招聘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3年10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在公安機關連續(xù)工作滿1年以上(2020年10月12日及以前入職);
5.具有應聘職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印發(fā)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
7.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3.任職(工作)或服兵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在此次
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不良記錄等情形的;
6.正在接受司法、紀委監(jiān)委立案審查調查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8.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9.人事檔案不符合組織人事部門相關要求的;
10.不符合本次
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2.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7時。報名截止后提交的報名材料不再審核。
(二)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將需提交的材料報所屬單位政工部門,由全州各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負責本單位符合報考條件輔警、文員的報名初審工作。
(三)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取得學位證書的,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兩寸彩色照片3張(照片背面須本人簽名);
(5)經(jīng)考生本人簽名的《
黔西南州公安局2021年公開
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生報名前14天的個人情況反饋表》原件1份(附件3);
2.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填寫《
黔西南州公安局2021年公開
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電子版和紙質版,填寫各類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忌顖蠡蛱峁┨摷賵竺畔⒌模唤(jīng)查實,即取消相應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
事業(yè)單位公開
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由他人代報名的(代報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按手印的委托書),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比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3.全州各級公安機關對本單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jīng)資格初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報名。資格初審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由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報州公安局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復核。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021年10月18日在“
黔西南州公安局門戶網(wǎng)站”和“
黔西南公安”微信公眾號公布。
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每人按100元的標準收取報名費,由報考人員于2021年10月19日以前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報名費轉至下列賬戶。
收款單位: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財政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賬號:240 909 010 920 008 4247
請務必備注款項來源:XXX(考生姓名)報考州公安局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費。
逾期未繳納報名費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交款成功后,請在24小時內將交款憑證復印件交本單位政工部門。
報名繳費后,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
招聘人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
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因所報考職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棄報考需要退費的,經(jīng)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給予退費。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
黔西南州公安局門戶網(wǎng)站”和“
黔西南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4.考生從報名到聘用期間須保持電話暢通(電話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寫的為準),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lián)系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5.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
招聘工作過程,凡有不符合
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
招聘環(huán)節(jié)資格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評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面試成績按照百分制折算出綜合得分。
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業(yè)務知識,總分150分,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公安業(yè)務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2021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11:30;
若受新冠疫情等客觀因素影響導致筆試時間延遲、更改的,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及領取方式在“
黔西南州公安局門戶網(wǎng)站”和“
黔西南公安”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在“
黔西南州公安局門戶網(wǎng)站”和“
黔西南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
招聘計劃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可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確定為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如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面試總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
黔西南州公安局門戶網(wǎng)站”和“
黔西南公安”微信公眾號公布,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評
參加面試并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進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精神,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
公務員局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號)和我省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報考人員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當場向在場的監(jiān)督員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的不予受理。
(四)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5×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在“
黔西南州公安局門戶網(wǎng)站”和“
黔西南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七、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按考試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
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如遇同一崗位進入體檢人員總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2.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標準參照《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
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醫(yī)院由
黔西南州公安局指定,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4.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八、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疾旃ぷ饔
黔西南州公安局公開
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2.考察工作參照《公安部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考察工作堅持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采取查閱檔案、考察談話等方式進行?疾斓膬热葜饕“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考察其現(xiàn)實綜合表現(xiàn)。
4.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視為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九、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
黔西南州公安局門戶網(wǎng)站”和“
黔西南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
招聘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擬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十、疫情防控
本次公開
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
黔西南州公安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tǒng)籌實施。根據(jù)國家、省、州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結合當前疫情形勢和我單位實際,制定《
黔西南州公安局2021年公開
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防疫方案》,嚴格落實防控措施,確保公開
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十一、紀律監(jiān)督
1.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干部監(jiān)督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
2.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
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的發(fā)生。
3.從事
招聘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回避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4.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5.資格審查貫穿整個
招聘過程,對于報名時提供不實信息或資格審核不符的報考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查實,將立即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
6.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和考察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次公開
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
黔西南州公安局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9-3292019(
黔西南州公安局政治部)
監(jiān)督電話:0859-3292077(
黔西南州紀委州監(jiān)委派駐第十二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
3.
黔西南州公安局2021年公開
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考生報名前14天的個人情況反饋表
4.
黔西南州公安局2021年公開
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考試防疫方案
2021年9月27日
來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109/t20210927_70621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