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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工作需要,貴州省部分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087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一)招聘崗位
聘用制書記員(非編制)。工作職責為《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和《貴州省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所規(guī)定的書記員職責。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涉及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含貴陽鐵路運輸法院)和貴陽市、安順市、畢節(jié)市、黔東南州、黔南州兩級法院共55家,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087名。各法院招聘計劃詳見《2019年貴州省部分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計劃表》(附件1)。
同一市(州)基層人民法院的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總體未形成競爭性差額的,經(jīng)省法院同意后可調整招聘計劃,并在“貴州法院網(wǎng)”(www.guizhoucourt.cn)上進行公布。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 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8月19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8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現(xiàn)工作單位為我省各級法院的,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3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埔陨蠈W歷,F(xiàn)工作單位為我省各級法院的,放寬至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埔陨蠈W歷;
4. 熟悉計算機操作,熟練掌握速記、辦公軟件運用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 報考人員為在職人員的,須持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7.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 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或者行政處罰的;
2. 正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 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5. 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加分條件
截止報名之日,符合以下條件的,在崗位基礎知識測試后予以加分。加分可合并計算,總計加分最多不超過10分。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未填報加分的,視為放棄加分。
1.現(xiàn)工作單位為所報考法院的,按照在所報考法院的連續(xù)工作時間予以加分。每滿1年(按12個月計)加0.5分;在所報考法院工作經(jīng)歷有中斷的,以最后一次進入所報考法院工作之日起算。
2.政治面貌為中共正式黨員的,加1分;
3.所學專業(yè)為法學(法律)類專業(yè)的,加1.5分;
4.通過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加2分。
三、有關待遇
(一)轉正定級后,聘用制書記員的薪酬由等級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年終獎金等4部分構成。
(二)聘用制書記員設置6個等級,實行按期晉升和擇優(yōu)選升。根據(jù)等級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三)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定期組織聘用制書記員參加健康檢查,并提供就餐、辦公設備等必要保障。在工作期間,聘用制書記員享有帶薪休假、出差補助等權利。同時,根據(jù)勞動法等規(guī)定享有婚假、喪假、產(chǎn)假、護理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
(四)經(jīng)聘用后,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3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可以續(xù)簽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流程包括:網(wǎng)上報名、速錄技能測試、崗位基礎知識測試、現(xiàn)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網(wǎng)上報名
采用網(wǎng)絡方式報名,不組織現(xiàn)場報名。報名網(wǎng)站為:http://182.254.215.168/shujiyuan/www/enroll/,報名時間為2019年8月19日9:00至8月21日16:00。每個報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報一個法院。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注冊。報考者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條件以及有關規(guī)定、注意事項等內容。登錄網(wǎng)上報名平臺,按照提示要求進行注冊。
2.填報信息并上傳照片。報考者如實、準確填寫《2019年貴州省部分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附件2)的各項內容,并按照要求上傳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照片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及時重新上傳。報名截止后,照片上傳功能同步關閉,請報考者注意及時查詢相關信息。
《報名信息表》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將無法更改,請報考者認真仔細核對。因信息填寫錯誤或相關證件不符合要求,影響考試或加分、甚至被取消報名資格的,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本次招聘不設網(wǎng)上資格初審環(huán)節(jié),在面試前開展現(xiàn)場資格審查。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3.招聘計劃調整。同一市(州)基層人民法院的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總體未形成競爭性差額的,經(jīng)省法院同意后可調整招聘計劃,并在“貴州法院網(wǎng)”(www.guizhoucourt.cn)上進行公布。
4.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可于8月26日9:00—8月29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打印準考證(請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相關證件不符合要求,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考試及現(xiàn)場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速錄技能測試、崗位基礎知識測試和面試。考試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40%+崗位基礎知識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滿分100分?偝煽=考試成績+加分,總分110分。考試按照以下順序依次進行:
1. 速錄技能測試、崗位基礎知識測試。速錄技能測試和崗位基礎知識測試同時依次進行。
(1)速錄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占考試成績的40%。采取現(xiàn)場播放錄音資料、考生同步計算機輸入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的計算機漢字輸入速度和準確率。速錄技能測試成績低于60分(計算機速錄低于聽打70字/分鐘或準確率低于95%)為不合格。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同時作為聘用制書記員等級評定依據(jù)之一。
(2)崗位基礎知識測試。滿分100分,占考試成績的30%。采用電子化考試,考生在計算機上進行作答。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法律基礎知識(80分),以及書記員崗位相適應的業(yè)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等相關知識(20分)。試題為客觀性試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考試時間60分鐘。
(3)考試時間:2019年8月28、29日(具體時間待定,詳見《準考證》)。
(4)考點:統(tǒng)一設置在貴陽市。詳細考試地址見《準考證》。
(5)考試成績于9月2日公布,考生可登錄報名網(wǎng)站進行查詢。
速錄技能測試成績低于60分(計算機速錄低于聽打70字/分鐘或準確率低于95%)為不合格。速錄技能測試合格者,方可按規(guī)定比例折算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崗位基礎知識測試成績再加上加分后進行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規(guī)定比例進入現(xiàn)場資格審查(末位并列的,一并進入)。
2.加分
(1)加分公布。加分情況于8 月26日在貴州法院網(wǎng)(www.guizhoucourt.cn)上公布,考生如有異議,請于8 月26日17:00前向各招聘法院政工部門反映。
(2)根據(jù)各招聘法院的招聘計劃,按規(guī)定比例折合計算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崗位基礎知識測試成績加上加分(速錄技能測試成績×40%+崗位基礎知識測試成績×30%+加分)后進行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現(xiàn)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末位并列的,一并進入)。進入現(xiàn)場資格審查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低于1.2:1的,應層報省法院同意后調整招聘計劃。
進入現(xiàn)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于9月2日在“貴州法院網(wǎng)”(www.guizhoucourt.cn)上進行公布,請報考人員保持關注。
3.現(xiàn)場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采取現(xiàn)場審查方式進行。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含貴陽鐵路運輸法院)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處負責;各招聘法院政工部門負責本院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
(2)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9月4日9:00—17:00。
(3)進入現(xiàn)場資格審查人員應攜帶《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證件照片3張、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加分佐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所報考法院的政工部門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詳細地址另行通知)。報考人員為在職人員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4)經(jīng)現(xiàn)場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該職位出現(xiàn)的空缺,按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并進行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在9月5日12:00前無法聯(lián)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5)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并在資格審查現(xiàn)場領取面試準考證。各招聘法院進入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達不到1.2:1的,應層報省法院同意后調整招聘計劃。
4.面試。滿分100分,占考試成績的30%。面試由各招聘法院組織實施。
(1)方式及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2)時間:9月6日,具體時間見面試準考證。
(3)地點: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含貴陽鐵路運輸法院)報考人員面試考點設置在貴陽市;中級、基層人民法院報考人員面試考點設置在各招聘法院所在地。詳細地址見面試準考證。
(4)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候考。未按規(guī)定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出現(xiàn)的面試名額空缺,本次面試不再遞補。
5.總成績計算
面試后,各招聘法院按規(guī)定比例折合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40%+崗位基礎知識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加分)及名次,根據(jù)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考生各項成績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忌偝煽兿嗤模运黉浖寄軠y試成績、崗位基礎知識測試成績之和由高到低確定名次;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崗位基礎知識測試成績之和相同的,以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
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9月10日在“貴州法院網(wǎng)”(www.guizhoucourt.cn)上進行公布,請報考人員保持關注。
(三)體檢
體檢由各招聘法院組織實施,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并作出體檢結論。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考生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各招聘法院政工部門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聘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組織實施對其進行考察?疾靸热葜饕▓罂既藛T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省法院同意,可在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及名次依次遞補。
(五)報批
經(jīng)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各招聘法院層報至省法院審批。
(六)公示
由省法院將擬聘用人員在“貴州法院網(wǎng)”(www.guizhoucourt.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合同簽訂及等級確定
經(jīng)考試、體檢、考察并經(jīng)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省法院批復為聘用人選。由各招聘法院負責通知報到,按照《關于修訂<貴州省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黔高法[2019]9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并上崗試用。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由招聘法院辦理聘用制書記員等級確定等相關事宜。聘用制書記員的等級,根據(jù)本次技能考試成績及法院工作年限等情況,按照《管理辦法》及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其中,聘用人員此前在報考法院連續(xù)工作的時間可計入任職年限。
(八)遞補
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一年內有效,在下一批次貴州法院系統(tǒng)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發(fā)布前,因聘用制書記員離職等原因造成缺額的,用人單位可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名次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并按程序進行體檢、考察、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層報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批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違反規(guī)定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全程監(jiān)督,并設立監(jiān)督電話(0851-86209695),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jiān)督。
六、特別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如有招聘計劃調整、補充通知等事項以及相關人員名單、加分情況等,均在“貴州法院網(wǎng)”(www.guizhoucourt.cn)上進行發(fā)布,請報考人員隨時保持關注。因報考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wǎng)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試、遞補、體檢、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人員確保在《報名信息表》中預留的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及各級人民法院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對不法團伙冒名舉辦各類違規(guī)培訓、輔導或者實施短信詐騙等行為,請廣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七、本公告由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報名網(wǎng)站技術咨詢電話:0755-26681864、26838734
附件:
附件2 報名信息表(印發(fā)).pdf(點擊下載)